拍卖术语(sb/t 10641-k8凯发就送28
2012年1月1日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拍 卖 术语
1
本标准界定了活动中的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适用于经营性拍卖活动。
2
2.1
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
2.2
从事拍卖活动的企业法人。
2.3
委托拍卖人拍卖特定物品或财产权利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4
参加竞购拍卖标的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5
以最高应价购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
2.6
取得《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主持拍卖会的执业人员。
2.7拍卖标的
委托拍卖的特定物品或财产权利。
2.8
委托人与拍卖人签订的确立委托拍卖关系的协议。
2.9
委托人向拍卖人支付的拍卖服务费用。
2.10
买受人向拍卖人支付的拍卖服务费用。
2.11
拍卖人于拍卖会前在新闻媒介上发布的拍卖会信息。
2.12
拍卖标的目录
拍卖人制作的介绍拍卖标的的图文资料。
2.13
拍卖当事人在拍卖活动中应遵守的各项规定。
2.14
竞买人在拍卖过程中须知的事宜。
2.15
拍卖标的在品质或权利方面的缺陷。
2.16
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做出的不保证拍卖标的是否存在瑕疵的声明。
2.17
拍卖人在拍卖前对拍卖标的的预展与咨询。
2.18
拍卖人受理竞买申请的程序。
2.19
拍卖人与竞买人对拍卖活动中各自权利、义务的约定
2.20
竞买人于拍卖前交纳的担保款项。
2.21
拍卖人应竞买人的要求,为其提供的代为传递竞买信息的服务。
注:代为传递竞买信息的服务通常包括现场举牌竞价、电话委托竞价、网络竞价等。
2.22
底价 委托人确定的拍卖标的可以成交的最低价格。
2.23
拍卖人估算的拍卖标的交易价格。
2.24
价格由低向高的竞价方式。
2.25
价格由高向低的竞价方式。
2.26
拍卖人接受竞买人的密封出价后,经拍卖师公开确认最高应价的竞价方式。
2.27
拍卖人确定的拍卖标的的竞价起始价格。
2.28
在拍卖中设定的竞价阶梯。
2.29
拍卖会中竞买人响应报价的价格表示。
2.30
拍卖师以落槌等方式确认的竞买人的最高应价。
2.31拍卖中止
因故暂停已经开始的拍卖程序。
2.32
拍卖中止事由消除后拍卖继续进行的程序。
2.33拍卖终止
拍卖人完成或因故终结的拍卖程序。
2.34
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和拍卖人签署的对拍卖成交事实予以确认的书面凭证
2.35拍卖笔录
记录拍卖会过程有关事项的书面文件。